学习指南

利用极限的代数性质求极限

AP 微积分 AB· AP Calculus AB CED — Limits and Continuity· 14 分钟阅读

1. 基本代数极限法则★★☆☆☆⏱ 3 min

基本代数极限法则(或称极限性质)是基础规则,它允许你结合已知的单个函数极限来计算更复杂表达式的极限。以下所有法则都要求都存在且为有限实数。

  • 常数倍法则: 对任意常数

  • 和/差法则:

  • 乘积法则:

  • 商法则:,当时成立

  • 幂/根法则: 对任意正整数,且(若为偶数则要求

📐 例题

已知,求

  1. 1

    由于两个原极限都是有限值,应用和差法则将表达式拆分为三个独立的极限:

    limx25f(x)+limx2(g(x))2limx22f(x)+10lim_{x \to 2} 5f(x) + \lim_{x \to 2} (g(x))^2 - \lim_{x \to 2} \sqrt{2 f(x) + 10}
  2. 2

    对第一项应用常数倍法则:

    5limx2f(x)=5(3)=155 \cdot \lim_{x \to 2} f(x) = 5(-3) = -15
  3. 3

    对第二项应用幂法则:

    (limx2g(x))2=42=16\left(\lim_{x \to 2} g(x)\right)^2 = 4^2 = 16
  4. 4

    利用和法则、常数倍法则和根法则化简根式项:

    limx2(2f(x)+10)=2(3)+10=4=2\sqrt{\lim_{x \to 2} (2f(x) + 10)} = \sqrt{2(-3) + 10} = \sqrt{4} = 2
  5. 5

    合并结果得到最终极限:

    15+162=1-15 + 16 - 2 = -1

Exam tip:

应用极限法则前,请始终确认两个原极限都存在且为有限值;在处理不定式之前,不能对无穷极限应用商法则或差法则。

2. 连续函数的直接代入法★★☆☆☆⏱ 2 min

所有基本连续函数(多项式、有理函数、根式、指数函数、三角函数)在其定义域内的每一点都连续。根据一点处连续的定义,,因此你可以直接将代入函数得到准确的极限值。该方法在适用时是求极限最快的方法,但如果无定义则失效。

📐 例题

计算

  1. 1

    检查函数在处是否有定义且连续:该有理函数仅在分母为零时不连续。计算处的分母:

    (1)23=13=20(-1)^2 - 3 = 1 - 3 = -2 \neq 0
  2. 2

    由于在定义域内,直接代入法有效。将代入分子:

    (1)32(1)+5=1+2+5=6(-1)^3 - 2(-1) + 5 = -1 + 2 + 5 = 6
  3. 3

    应用商法则得到最终极限:

    62=3\frac{6}{-2} = -3

Exam tip:

对有理函数使用直接代入前,请始终检查分母;若分母为零而分子非零,则极限不存在有限值,因此不要尝试约分。

3. 因式分解求解0/0型不定式★★★☆☆⏱ 4 min

AP考试中最常见的不定式是型,它出现在直接代入后有理函数的分子分母都为零的情况。这意味着是分子和分母的公因式,其中是你趋近的点。因为在求时,我们只关心附近的值(不包括本身),所以,约去公因式在代数上是合法的。约分后,对化简后的表达式使用直接代入法即可。

📐 例题

计算

  1. 1

    处试直接代入:

    325(3)+6=0,329=03^2 - 5(3) + 6 = 0, \quad 3^2 - 9 = 0
  2. 2

    我们得到了型不定式,因此对分子分母分别因式分解:

    x25x+6=(x2)(x3),x29=(x3)(x+3)x^2 - 5x + 6 = (x-2)(x-3), \quad x^2 - 9 = (x-3)(x+3)
  3. 3

    约去公因式(求极限时,因此该操作合法):

    limx3(x2)(x3)(x3)(x+3)=limx3x2x+3\lim_{x \to 3} \frac{(x-2)(x-3)}{(x-3)(x+3)} = \lim_{x \to 3} \frac{x-2}{x+3}
  4. 4

    对化简后的函数使用直接代入:

    323+3=16\frac{3-2}{3+3} = \frac{1}{6}

Exam tip:

直接代入得到0/0后,不要直接得出极限为0或不存在的结论;请始终先检查是否有公因式。AP选择题中大多数0/0型问题都可通过因式分解得到有限极限。

4. 有理化求解不定式★★★☆☆⏱ 4 min

当你得到含平方根的型不定式时,通常无法直接因式分解。此时你可以使用有理化,它依赖平方差公式:。将分子分母同时乘以根式表达式的共轭根式(改变根式项的符号)以消去根号,得到可约去的公因式,之后再使用直接代入法。

📐 例题

计算

  1. 1

    处试直接代入:

    0+42=0,denominator =0\sqrt{0+4} - 2 = 0, \quad \text{denominator } = 0
  2. 2

    我们得到了需要有理化处理的型不定式。将分子分母同时乘以分子的共轭根式

    limx0(x+42)(x+4+2)x(x+4+2)\lim_{x \to 0} \frac{(\sqrt{x + 4} - 2)(\sqrt{x + 4} + 2)}{x(\sqrt{x + 4} + 2)}
  3. 3

    利用平方差公式化简分子:

    (x+4)2(2)2=(x+4)4=x(\sqrt{x+4})^2 - (2)^2 = (x+4) - 4 = x
  4. 4

    这化简了表达式,之后约去公因子(求极限时,因此该操作合法):

    limx0xx(x+4+2)=limx01x+4+2\lim_{x \to 0} \frac{x}{x(\sqrt{x + 4} + 2)} = \lim_{x \to 0} \frac{1}{\sqrt{x + 4} + 2}
  5. 5

    使用直接代入得到最终结果:

    14+2=14\frac{1}{\sqrt{4} + 2} = \frac{1}{4}
✓ 快速检测

用这道AP风格的选择题测试你的理解:

  1. 下列哪个选项等于?

    • -5

    • -\frac{5}{2}

    • \frac{1}{3}

    • The limit does not exist

Exam tip:

请始终将分子分母同时乘以共轭根式以保持表达式的值不变;忘记乘分母是导致错误答案的常见错误。

5. 常见陷阱

错误做法:

得到后,约分前就代入,得到并得出极限不存在的结论。

原因:

混淆了函数在处的值和趋近时的极限;错误认为无定义就意味着极限无定义。

正确做法:

请始终先约去公因式,因为求极限时永远不会实际等于,因此非零,可以约去。

错误做法:

应用商极限法则,代入2得到,然后写下极限为

原因:

混淆了,后者是无定义的无穷极限。

正确做法:

当直接代入得到分子非零分母为零时,要认识到极限是无穷的(不存在有限实数值),不要颠倒分数。

错误做法:

有理化时,只将分子乘以共轭根式,保留原分母不变。

原因:

忘记必须乘以才能保持表达式的值不变,导致结果错误。

正确做法:

请始终将分子分母同时乘以共轭根式,以保持表达式的原值不变。

错误做法:

应用差极限法则,得到

原因:

差法则仅适用于两个极限都是有限的情况;无穷大不是有限数,因此不能直接相减。

正确做法:

在应用任何极限法则之前,先对表达式因式分解或重写以求解型不定式。

错误做法:

计算处不连续的时,直接代入得到极限。

原因:

错误假设所有函数处处连续,对于不连续函数,可能不等于趋近的极限。

正确做法:

如果没有给出处连续,应用乘积法则时使用给定的的极限,而不是处的函数值。

6. 速查表

类别

公式

说明

常数倍法则

存在时适用

和/差法则

仅当两个极限都是有限时适用

乘积法则

仅当两个极限都是有限时适用

商法则

仅当两个极限有限,

幂/根法则

,

为偶数,根法则要求

直接代入法

仅当处连续,有定义

0/0型因式分解法

约去公因式,计算化简后的极限

因为求,所以操作合法

0/0型有理化法

乘分子/分母以根式的共轭根式

消去根号以得到可约去的公因式

真题中的出现

AI 根据考纲规律估算的考点位置,请对照官方真题核实准确性。仅作复习重点参考。

  • 2023 · MCQ

    计算有理函数的极限

  • 2022 · FRQ

    连续性检验中的极限步骤

下一步

掌握极限的代数性质是AP微积分AB所有后续内容的基础前提。这项技能是分析连续性、应用介值定理、用极限定义计算导数、计算积分所必需的,因为所有导数和积分都被定义为极限。掌握本小节后,你接下来将学习求无穷远处的极限以得到水平渐近线,之后再正式分析一点和区间上的连续性。如果没有扎实的代数求极限能力,你会在AP考试几乎所有非平凡问题上遇到困难,因为它是大多数自由简答题(FRQ)和许多选择题(MCQ)都需要的中间步骤。